上星期日,由於新屋剛裝修完,便請了個人打掃四個鐘,老公以為足夠清潔全屋,可惜只抹了衣櫃及木器,大部份地方仍然佈滿灰塵,剛巧下午開始下雨,我們兩人便決定自己動手清潔.
我負責吸灰塵,因為地上實在有很多碎石等東西,要好認真的吸,所以花了成個鐘.老公負責拖地,而他買了個繩做的地拖,濕了水後很重,所以拖得很吃力,拖完個地他已累死.之後我又抹了梳化及廚櫃的表面,又洗了冷氣的塵隔,時間已差不多六點,馬馬虎虎算是完成了七成的清潔.
事後,老公當然很後悔花了這些時間做清潔,因為他總覺得若可以請人做,多出的時間可以做自己事,亦不用星期天亦這麼辛苦,很累亦沒有了休息時間.而我總覺得自己清潔的好處是做得比較仔細,亦不用花時間監管做清潔那個人.因為今次我們有段時間外出,清潔工入便沒有那麼落力,做了四個鐘都只是清了很少的地方.但若然自己要身處現場,那亦不見得會有休息時間,只是不需出力去做吧了.
所以,我就是不太受落請工人或鐘點,尤其是外勞,因為他們往往自己都不太愛清潔,又如何能為你打掃得乾淨呢?!





